对象存储提供回源功能,配置回源规则后,当您请求的对象在存储桶中不存在时,可以根据回源规则从指定的源站获取对象。
已开放本功能的区域:河北资源池1区
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- 登录对象存储(融合版)控制台,进入【对象存储-Bucket列表】菜单
- 选择需要配置镜像回源的存储桶,并点击【基础配置】页签。
- 在【回源设置】模块,打开回源设置
- 在弹窗填写相关信息
(1)回源条件:触发回源规则的条件,默认 HTTP 状态码 404;
(2)回源协议:对象存储访问源站时的 HTTP 协议:选择跟随请求协议,以请求对象存储所使用的协议访问源站;选择 HTTP 或 HTTPS,则以对应选择的协议访问源站;
(3)回源地址:设置回源的源站地址,填写时不需包含协议,支持域名或 IP 地址填写
(4)3xx 跟随:开启跟随后,会跟随源站返回的 3xx 重定向状态码跳转获取资源,并将资源保存到对象存储;关闭跟随时,则会透传 3xx 响应,不会获取资源;
(5)回源超时:设置回源超时时间,超时后直接返回 404 状态码,最大 300 秒;
(6)新增回源 header:支持设置回源 header,设置完成后,可携带指定的新增头部访问源站,当前最多支持新增 10 个回源 header。